通知公告

关于在校生信息核准及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2-22作者:浏览:

按照教育厅要求,为配合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实施,支撑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,现就我校在校生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信息核准和补录对象

统招本专科学信网在籍学生(包含休学、保留学籍)

二、信息核准和补录内容

核实学信网平台学生信息,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,并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。

三、信息核准和补录要求

此次信息核准是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的,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,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进行。主要针对的是父母(或在职学生本人)工资收入在扣除保险后超过5000的学生。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,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;父母或监护人姓名、身份证号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,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(不含音调);身份证号码必须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。

四、信息补录时间安排

信息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,请截止目前所有在册学生最晚于2019年2月28日17:00之前联系辅导员老师完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