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 2020 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1-03作者:浏览:

为确保我校今年职称评审平稳有序开展,在上级文件通知下发之前,参评人员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,现将 2020 年职称评审 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范围和要求 1.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,符合《陕西国际商

贸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陕商院〔2020〕 66 号)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实验技术系列评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 (陕商院〔2018〕173 号)文件所规定的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(任现职年限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,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 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间取得)。

2.2020 年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: (1)马列学科(2)中文学科(3)经济学科(4)外语学科

(5)数学学科 (6)物理学科 (7)化学学科 (8)体育学科 (9)法学学科(10)思政学科(11)电学学科(12)材料学科 (13)历史学科(14)轻纺学科(15)土建学科(16)医学学科 (17)计算机学科 (18)地矿油学科 (19)农林生物学科 (20)教育心理学科(21)表演艺术学科(22)美术设计学科。

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职务(职称)要求评审思想政治教育学 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。

3.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,须按受聘岗位规范申 报,并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 1 年,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 任职条件。

4.申报非主体系列各级职称人员,暂按上年度本系列相应任 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。在学校评审完成后,如上级单位另有其他 规定,还需符合上级有关规定。经由地方人事部门(职称管理部 门)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主体系列,须经学校职称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申报。

5.专职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学科教师系列职称的,单列指 标,单独评审。

6.对于来校工作前已取得的职称,须按照省人社厅和学校规 定的程序进行确认。

二、职称确认工作 入校前已取得各系列职称证书的均须进行确认工作,提交材

料包括:申请人现职称批准机构批文、申请人现职称评审表、申 请人职称资格证书等。

三、评审材料要求 1.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》及相应的评

审表(认定表)各一份。 2.申报人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,审原件交复印件。

3.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,材料整理规范及档案标 贴样式等要求详见附件。

4.申报人按要求规范,同时做好电子化评审清单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.请各单位对本单位 2020 年拟评职各类人员进行统计(申 报教师系列人员按学科分类,自行到相应二级学院统计,其他系 列由所在单位统计)。于 11 月 6 日上午 12:00 前将纸质版《2020 年拟评职称人员信息统计表》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(行政楼 411 办公室),电子版发送至 298375538@qq.com。

2.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与材料验收工作拟定于 11 月 12 日左右 开始,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,请参评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。 3.为便于开展工作,请加入 “2020 年职称评审工作群”(QQ群号:1045749144)。